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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申请房产及车辆价值认定方法

导语 深圳公租房申请房产价值认定中,本市房屋按评估价计算,市外房屋按登记价计算。车辆按税法折旧方式计算。

深圳公租房申请房产及车辆价值认定方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深建规〔2023〕9号),深圳市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的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该细则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申请深圳公租房时,房产和车辆是财产核对的重点内容。核对机构按照核对期日确定各类财产价值。

  一、本市房屋价值认定

  本市房屋价值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价格计算。

  二、市外房屋价值认定

  市外房屋价值按照不动产权登记或者其他权属登记的价格计算。即以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属登记价格为准。

  三、车辆价值认定

  车辆的价值参照有关税法的折旧方式计算。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品牌型号、原值等因素,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率计算当前价值。

  四、金融资产价值认定

  各类金融资产按照以下规则认定:

  银行存款、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资产:按照账户余额计算,以核对期日的实际余额为准;股票类有价证券:按照股票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的总和计算;基金类有价证券:按照净值计算;商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现金价值计算。

  五、认定时间节点

  财产价值的核对期日,按照核对机构的核对期日确定。核对对象应当配合提供相关财产的权属证明和账户信息。

  >>> 深圳公租房申请财产核对范围及价值认定方式

  >>> 深圳公租房申请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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