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恢复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营业检查验收工作通知

导语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疫情防控条件达到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到位,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可有序恢复营业,严禁未经验收擅自恢复营业。

  罗湖区关于有序恢复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营业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有序恢复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营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罗湖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研究决定,现将我区有序恢复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营业检查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压实压紧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安全、有序恢复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营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恢复线下服务的时间,不早于4月14日(我区小学一、二、三年级学生返校时间),按50%限流开放,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严格实施扫场所码入场,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行程码带星不得入场。

  二、恢复营业条件

  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疫情防控条件达到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到位,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可有序恢复营业,严禁未经验收擅自恢复营业。

  (一)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白名单”

  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对出入机构的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要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白名单”台账管理,全覆盖、无遗漏对每一位学生、员工、学生家长、第三方作业人员(如物业管理人员、水电管网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人员、供菜供餐、垃圾转运人员等)等进行登记,实施分类管理,非白名单人员不可进出机构。各机构需按白名单登记人员制作证件(或胸牌),全部人员凭证扫码出入,家长凭证接送学生。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二)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恢复营业“负面清单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得恢复营业:

  1.场所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及中高风险地区的;

  2.恢复营业工作未经验收合格的;

  3.不能保证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返岗、复课前在深圳核酸连续3天每日一检的;不能保证恢复营业后,落实扫场所码入场,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行程码带星不得入场的;

  4.师生员工存在健康情况不符合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师生员工健康信申报要求的(附件5);

  5.机构学员在深圳市就读的公民办学校由于疫情原因仍未开学,未返校的学员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的培训(托管)。

  三、验收时间和对象

  即日起,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可向区相关职能部门申请恢复营业。具体如下:

  (一)在市、区教育部门许可或备案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向罗湖区教育局提出恢复营业申请。

  (二)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除外),向所在的街道办提出恢复营业申请。

  四、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请各机构对照《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清单》(附件4)相关要求,逐条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恢复营业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按照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流程(附件1),扎实开展一次师生员工返岗、复课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完成以上工作后,相关机构按机构类别分别向区教育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附件2),由机构填写并盖章;

  2.《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备案表》(附件3),由机构填写并盖章;

  3.《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清单》(附件4);

  4.《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师生员工健康信息申报卡》(附件5),由机构教师、学生、家长填写并签字;

  5.《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白名单电子台账》(附件6),由机构填写并盖章。

  (二)分类验收

  1.对教育部门许可或备案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由区教育局会同卫健、市监等部门,有序开展恢复营业验收工作。

  2.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除外),由所在的街道办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区卫健局有序开展恢复营业的验收工作。

  五、恢复营业前准备工作

  各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提前部署、精细安排师生员工返岗、复课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防控措施精准到位、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免疫屏障巩固到位、联防联控机制高效到位、服务和关怀充分到位。

  (一)加强返岗、复课人员健康管理

  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返岗、复课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健康状况,及时动态更新市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红黄码师生台账”、“离深人员返岗、复课台账(从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及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有社区爆发疫情的地市、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地市(或县、区、旗)返深)”,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市外师生员工提前返深。师生员工近期非必要不离深,尚在市外的师生员工至少提前3天返深返深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学员健康监测情况每日报班主任,教职员工健康监测情况每日报机构相关负责人。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要按《深圳市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第1版)》(附件8)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

  加强健康监测管理。各机构安排专人收集师生员工健康信息,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机制,发现异常情况迅速上报,确保迅速准确处置突发情况。

  (二)组织开展健康申报

  各机构师生员工在返岗、复课前2天,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报健康信息申报卡(附件5)。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可分批返岗、复课。不符合条件者须在班主任及保健教师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三)织密联防联控网络

  加强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机构与辖区卫健、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建立发热师生员工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充分发挥辖区卫健、疾控部门的指导作用,协助指导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防控措施到位。密切配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机构周边环境整治、交通管理和食品安全检查。

  (四)做好防疫物资及设备设施保障

  各机构按要求配备疫情防控物资,及时维修更换不适用的防疫设备,各机构在培训、托管场所外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区,在场所内相对远离学员班级及学员活动区域设置隔离室,具备通风、采光等条件。鼓励使用高科技手段提升防疫工作的精准度。加强酒精等消毒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五)加强场所环境整治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对教室、办公室、活动室、厨房、餐厅、宿舍、会议室等重点场所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及开窗通风。各机构主动联系辖区卫健、疾控部门,定期开展场所内物品、环境和污水等疫情防控监测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培训、托管机构食堂检查、食材配送和食品安全管理,重点针对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

  (六)开展疫情防控演练

  各机构应按照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流程(附件1),扎实开展一次师生员工返岗、复课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各机构在卫生健康负责人的专业指导下,组织协调本机构相关人员、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参与,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以最快的速度做好培训、托管场所封闭管理、师生员工隔离管控、流调转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健康监测、后勤保障等应急措施,短时间有效遏制疫情传播蔓延。

  六、恢复营业当日及恢复营业后工作要求

  恢复营业后,各机构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参照《深圳市学?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保障返岗、复课秩序

  待确定恢复营业时间后,各机构负责人、行政人员、保健教师、后勤人员等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培训,确保秩序正常。

  (二)进入培训、托管场所严格核验

  各机构须安排专门人员核验第一批返岗、复课师生员工的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行程卡、健康信息申报卡等信息,符合条件方可进入培训、托管场所,确保进入场所人员都是事先审核通过的人员。同时在培训、托管场所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进入人员须检测体温,进入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

  (三)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各机构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安排下,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教员、后勤、食堂、保安、保洁等重点岗位人员严格落实每日一检,进入教学、托管场所学员须出示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机构储备一定量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有发热等十大症状人员在保健教师的指导下及时开展检测。

  (四)实行封闭式管理

  教职员工上下班严格实行“两点一线”,非“白名单”内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培训、托管场所。师生员工在培训、托管场所内佩戴口罩(体育课、就餐等除外)。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附件7),禁止外卖入内。师生员工进入培训、托管场所核验核酸检测、粤康码、行程卡等信息,并检测体温。非必要不举办跨班级活动,最大限度缩小少人员活动范围,减少人员交叉流动。

  (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机构做好应急预案,针对发生普通发热病例、可疑病例、阳性检测者(包括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封闭场所聚集性疫情等突发疫情情况,科学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应急保障,加强监督管理。联合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组织机构各有关人员,分层次、分形式、多场景反复组织演练,充分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高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应急预案能够即时启动,迅速采取最彻底的措施,以最快速度采取封闭管理、师生员工隔离转运、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健康监测、就医治疗、线上教学等应急措施,最短时间遏制疫情传播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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