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导语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响应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对教育改革创新方面要求,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
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响应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对教育改革创新方面要求,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报考条件规定参阅《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学制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学制详见《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
四、选拔方式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以下三种招生方式:
(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国内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详见《深圳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
(二)硕博连读。面向已按学科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的本校二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考核”制。面向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