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方法及录取类别
导语 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响应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对教育改革创新方面要求,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
五、报考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上旬启动(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公布的招生实施细则为准);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
(二)提交材料
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材料及提交时间等要求参阅《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六、选拔流程
选拔流程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导师推荐、材料初审、复试考核以及学校审核等环节,具体按《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七、录取类别
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别,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
(一)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按规定转入深圳大学档案馆,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
(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八、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于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szu.edu.cn)。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一)未参加复试考核或复试考核不及格者;
(二)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三)非定向考生逾期未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者,定向考生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
(四)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五)应届硕士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者;
(六)硕博连读拟录取考生未通过硕士研究生首次中期考核者;
(七)考核总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内且所报考导师已录满,或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且顺位候补考生报考的导师已录满,以上均须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协商更换为未录满的导师。
如考生不愿更换为未录满的导师,或未录满的导师均不愿意指导,则不予录取。
九、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