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解读(背景+依据)
九、对学籍异动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如何操作?
主要分为如下两部分:
(一)转学
1.市内转出:学生申请转出,转出学校必须完成该生在本校期间的“综评”,再同步办理“综评”和学籍转出手续。
2.市内转入:转入学校在接纳学生转入时,应先确认转出学校已完成了该生在转出学校期间的“综评”,再同步办理“综评”和学籍转入手续。
3.转出外地:从我市初中转出外地学校的学生,如转入学校已开展“综评”的,学校根据转入地要求提供该生的“综评”信息;如转入学校未开展“综评”的,从学籍转出学期起在“信息平台”中对该生的“综评”信息作冻结处理。
4.外地转入:从外地转学进入我市初中的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已经开展“综评”的,该生“综评”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导入“信息平台”;如学籍所在学校未开展“综评”的,学校从转入学期起对该生实施评价。初中毕业时按实际在籍学期的基本指标评价达标情况形成初中阶段的“综评”达标结果。
(二)休学、复学
学生休学时,从休学学期起在“信息平台”中作冻结处理,复学后予以解冻,并调整至对应班级。
十、《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本方案自2024年1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执行;2023年秋季就读初二和初三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深教规(2020)6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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