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长松园1号路 邮编:651705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4212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始创于1998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学院。学校办学综合实力强,办学质量高,始终认真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学校的发展定位、发展思路及原则,并在办学实践中不断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在发展中取得了可喜的办学成果,社会知名度与美誉度日益提高。
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学校取得了多项重要办学成果。2017年通过了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省级特色骨干高职院校评审,跻身于云南省12所特色骨干高职院校行列;2018年,被确立为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和8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单位之一,同时被教育厅评为云南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高职教育管理15强;2019年,在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 —2018年)中,共获得8项省级示范性成果,其中 5 项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性成果;2020年,学校入选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和教育部首批“鲁班工坊”联盟成员单位;学生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和省级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屡获佳绩,累计获全国、全省各门类一、二、三等奖上百项;毕业生就业工作持续向好,已连续三年获得“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一、二等奖”,2020年,我校被列为国家首批100所毕业生就业布点监测的高校,在就业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实际初次就业率达到了90.2%,为云南省争得了荣誉,同时获得了云南省高校排名第15名和民办高职第一的好成绩。在2020年GDI高职高专排行榜中,我校在全国民办高职院校中位列第43位,进入云南省高职院校前10位,稳居云南省民办高职院校第一。目前,学校所获得的省级和国家级重要办学成果数量稳居民办高职院校领先地位。
学校设置经济管理系、人文系、机电系、工程系、护理学院、现代服务系、达内人工智能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教学部和双创中心等10个教学单位。学校按专业大类建有由96个实验实训室组成的24个校内综合实验实训基地,200余个省内外校外实训基地,其中有6个在省内独具特色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创新创业中心(孵化园)。
学校实行两区办学,海口校区座落在昆明市西山区美丽的滇池之滨海口,占地450多亩,规划用地800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米;新校区位于杨林职教园区,校园土地面积651.52亩,建设投资20亿元,规划建设总面积近50万平方米。杨林校区采取依山就势、组团式格局和简欧风格设计,校园绿地率40.04%,充分体现了“树尖院校,森林校园”的绿色设计理念。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一、填报志愿及录取政策
4、来校报名:昆明市西山区海口400号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 8000 元。
2.省政府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同一性质,每生每年 6000 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 5000 元。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性质,每生每年 4000 元。
5.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标准分两档,一等每生每年3800 元,二等每生每年2800 元,自 2016 年起,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和城市低保户学生在校期间无条件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
6.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云南省主要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8000 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 13 年,最长不超过 20 年。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无需提高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8.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9.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学生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安排岗位时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0.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云南省普通高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到云南 25 个边境县和 3 个藏区县辖区内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 3 年以上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
2.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500元/学年;二等奖:2500元/学年。
3.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