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4014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6月的国家级重点中专保山卫生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云南省唯一一所中医药学科特色鲜明、中西医专业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4年通过公共体育课程教学评估,2016年通过特色评估,2017年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和直属附属医院保山市中医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大理州中医医院的教学基地评估,护理专业在云南省高校护理高职教育专业评估中获五星A级并排名第一。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临床类别、中医类别考试基地、云南省特色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云南省州市沿边高职院校基础能力项目首批建设单位、云南省科学普及教育基地、云南省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云南省实践育人创新创业中心首批单位、云南省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职业院校管理15强示范建设单位、省级校园创业平台、省级文明学校及省级平安校园。学校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注重实践能力,贴近职业岗位,面向基层,辐射周边,专业教育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的办学特色。建校以来,为云南培养了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才3万余人,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全民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544亩,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投资约10亿元,2017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老校区保留部分占地面积11亩。现有固定资产总值29853.77万元(不含土地、房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000余万元,馆藏图书27.54万册,年订阅期刊600余种。
学校设14个党政管理机构、9个教学教辅机构、5个党总支3个直属党支部和2个群团机构。有教职工282人,其中专任教师257人,教授16名、副高职称人员54名、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74名。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学科“中医人类学”学术带头人1名、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5名、云南省名中医1名、云南省高校技能大师2名、云南省优秀青年中医3名、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名、省委联系专家1名,永昌教学名师2名、市委联系专家1名、保山市技术创新人才3名、保山市学科带头人1名、保山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名、保山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人。先后聘请了2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担任学校客座教授,聘请了医院、企业1652位专家为学校兼职教师。
学校批准招生的普通专科专业24个,现招生的有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药学、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营养、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和助产等15个专业。开办有成人专科中医、临床医学、护理、中药和药学5个专业,合办成人本科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和药学8个专业。
学校秉承“崇德尚学、敦行致远”的校训,弘扬“团结务实、勤勉传承”的校风,恪守“敬业精术、教真育爱”的教风,坚持“慎思明辨、严谨求真”的学风,形成了以专科教育为主(含校外五年制联合办学)、积极拓展继续教育、与本科院校合作开办本科继续教育、兼顾短期职业培训及鉴定的办学格局,办学效果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生源数量充裕、质量优良。
学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就业指导处电话:0875- 2167758 2162986 传真:0875-2162987
学校网址:www.bszyz.cn 邮编:6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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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学校建立“奖、助、贷、勤、减、免、补、通、育”为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为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专科生可享受国家级、省级、学校级和社会捐助的各类奖、助学金,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情可查询学校网站:http://www.bszyz.cn/。
保山中医专资助体系设置一览表
单位:元/人.年
类别 |
名称 |
资助标准 |
资助人数 |
申请资格 |
备注 |
|
奖学 金和 励志 奖学 金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根据当年云南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指标 |
二、三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
同一学年内,获奖学生,不可申请其他资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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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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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奖学金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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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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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奖学金 |
一 |
2000 |
占二、三年级人数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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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500 |
占二、三年级人数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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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1000 |
占二、三年级人数的5% |
||||
学校 励志奖学金 |
一 |
1500 |
占二、三年级人数的2% |
|||
二 |
1200 |
占二、三年级人数的3% |
||||
三 |
1000 |
占二、三年级人数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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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 金 |
国家 助学金 |
一 |
3500 |
根据当年云南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指标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二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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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助学金 |
一 |
1500 |
在校生总人数的4% |
|||
二 |
1000 |
在校生总人数的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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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8000 |
被录取新生和在校学生中困难学生均可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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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少民族学生补助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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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偿还助学贷款鼓励金 |
给予偿还本金的5%鼓励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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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均可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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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学费 |
孤儿学生学费全免,其他特困学生根据贫困程度减免一定数额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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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补助 |
根据特困程度给予一定数额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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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捐资助学 |
根据捐资助学单位要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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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学费补偿 |
所缴学费全部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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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助 |
给予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学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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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就业补助 |
根据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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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 |
特别困难新生无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的,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
困难生资助办法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学校建立“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为新生开通“绿色通道”; 2、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临时生活补助)、省政府(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省临时生活补助)、学校(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贫困补助、特困补助、临时生活补助、节日补助、勤工俭学补助)和社会捐助(人寿保险公司助学金、保山血站助学金、世纪金源集团助学金)的各类奖、助学金,奖助金额每生每年500元—8000元; 3、贫困专科生入学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最高每生每年6000元; 4、中专学生一、二年级在读期间,户籍属云南省连片县(市)农村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比例占在校人数的20%;一、二、三年级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享受免学费补助,城市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补助占在校城市户籍学生总人数的15%。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和保山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各专业学费:5000.00元/生·年。?xml:name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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