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广博路57号
- 联系电话:0871-68876543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333
- 官网:
- 招生网址: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简介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于2002年创办,地处云南省昆明市,与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阳宗海毗邻而居。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连续8年在全国独立学院艺术学A等学科排名中稳居前三位。获得第六届云南省政府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七届、第八届云南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
一路走来,学校逐渐形成了以艺术学为特色,文学、管理学、教育学多学科协调发展,在云南及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民办本科高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戏剧学院、影视传媒学院、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共7个教学单位,开设了39个本科专业。
截止目前,学校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表演、环境设计、雕塑、数字媒体艺术、绘画7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学校立足地方、开放办学,全面推进应用型、创新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为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搭建实践平台,形成了“田野+课堂+舞台+双创教育”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学校与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英国埃克塞特大学、伦敦城市大学,美国纽约电影学院,加拿大皇家大学等100余所院校建立了合作机制,让每一个学子都有机会牵手世界名校。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3)男女比例: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统一标准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按照考生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科按照考生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B、普通类专业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D、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无。
E、艺术类专业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云南、山东、广东、河北、吉林、内蒙古、山西、辽宁、江西、江苏),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凡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考和联考的,使用当地省(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云南省音乐表演、动画、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使用云南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
F、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我院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并制定每年一度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化和专业单项奖及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对获得以上称号的学生及集体发放不同等级的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