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0684
曲靖师范学院是云南省属本科高校,位于珠江的发源地、云南省第二大城市、爨文化的故乡——曲靖市。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7年开办的“师范传习所”和1912年设置的云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曲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曲靖教育学院、曲靖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曲靖师范学院。
设18个教学科研机构、6个教辅机构。校园面积1399亩。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000余人。建有全日制公办小学——曲靖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现有教职员工1090人,其中专任教师880人、外籍教师21人,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38%,硕博教师占专任教师81%。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突省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等共26人,入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20余人。有省级名师工作室6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中科院院士朱敏担任学校自然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曲靖古鱼王国博物院院长。
设有全日制本科专业58个(含师范类专业19个),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9大学科门类。现有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特色专业、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云南省特色(重点)专业5个。有省级精品课程12门、省级一流课程5门;承担国家和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76项。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8个,院士、专家工作站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文社科基地22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和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0个;获得2个省级一流学科,共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94项,出版专著、编著、艺术作品集和教材420余部,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600余篇,获得省部级各类优秀成果奖98项。2022年9月以第一作者单位在《Nature》(《自然》)发表3篇论文。入选“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云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示范学校”、“云南省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省硕士学位授权建设单位,是“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学校。
历届校友中,涌现出了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做出贡献的徐文烈将军、《在太行山上》的词作者桂涛声、抗日名将王甲本;“全国三八红旗手”胡艳,“云南省百优校长”郭跨存,“全国优秀大学生援教教师”梁春林,“全国模范教师”徐瑞等大批优秀人才。学生获国家和省部级奖项744项,创新创业项目获国家和省部级资助418项。在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学校中,北京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占比30%。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获得“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学校坚持师范底色,为滇东北乃至全省培养了13万余名合格教师及其他应用型人才,职后培训教师超过10余万人次。曲靖市75%的专任教师、82%的教学骨干、74%的中小学校长,9个县(市、区)的多任教育局长均毕业于曲师。
与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云南大学合作共建曲靖古鱼王国博物院,“橄榄纹曲师鱼”成为全国唯一用高校命名的古鱼化石;对“南碑瑰宝”爨龙颜碑和爨宝子碑进行了数字化研发;“测序传感器”研发提高了区域电力智能化水平;建成曲靖红色文化展览馆,充分展示了地方文化资源。
成立了“云南省出国留学预备学院曲靖分院”,成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第三批华文教育基地。与英、美、加、澳、新、法、爱尔兰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正式交流合作关系,长期聘请英、美、俄、泰、印尼等国外专外教到校任教,成立了云南省“出国留学预备分院”,成为第三批华文教育基地,在泰国建立了“汉语国际教育中心”,招收长短期留学生1000余人。
学校秉持百年师范办学传统,以“刚正博爱,睿智笃行”为校训,熔铸形成“苦乐交融育英才,百年树人铸精魂”的曲师精神,赢得了“千里珠江,源头启航。园丁摇篮,桃李芬芳”的美好赞誉,已发展成为曲靖教育发展的龙头、合格师资培养的重要基地、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
“十四五”时期,学校将进一步坚守师范底色,突出地方性、应用型特点,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创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曲靖师范大学、服务云南副中心城市建设不懈奋斗!
(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10月)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曲靖师范学院除艺术、体育类属于提前批录取外,其余专业属于第二批录取。在云南省招生的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三个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艺术类、体育类各招生专业统一使用各招生省份统考(联考)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且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招生省份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是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 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3.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是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 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加分政策
依据云南省高考相关加分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殊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院教字[2008]19号
曲靖师范学院
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
(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曲靖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之有关规定和学校人才培养需要,特制定《曲靖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专业类别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2.公开考核、双向选择、宏观控制、择优批准。
二、学生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取得曲靖师范学院学籍的学生,如具有其他专业学习特长和素质,或因身体条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相近专业学习,本人自愿,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以及三、四年级学生。
(2)原专业培养方案中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5 者。
(3)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4)跨文理科、体育、艺术等类别者。
(5)非师范专业转入师范专业者。
三、学生转专业的办理程序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曲靖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每学期第16周至18周,同时向教务处教务科和所在系(院)提出申请,所在系(院)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拟转入专业所在系(院)。
2.拟转入专业所在系(院)根据学校的规定和本单位专业教学条件、就业情况,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接收条件进行审核之后,组织相关专业素质考试,择优确定转入学生。同意转专业的材料经系(院)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新学期第2周前,与考试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
3.学生入学后因身体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相近专业学习者,可以不参加相关专业素质考试,直接由转出和转入系(院)领导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附医院证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4.新学期第3周,教务处根据各系(院)学生转专业考核结果提出意见,报学校批准。
5.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交清原所在教学单位就读专业的学习费用,才能办理有关转专业手续。转入专业学习费用按新转入专业规定缴纳。
6.各系(院)在收到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正式通知后,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交接工作。
四、转专业学生的学习要求
1.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未接到通知之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课程学习和考试。无故缺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学生转专业后,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要求的,经接收系(院)确认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的,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录。
3.转专业后,学生必须通过自主学习完成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所有学习内容,并获得相应的学分;未能完成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学习内容并取得相应学分的,则自动延长学习时间。
五、招生期间新生的专业调换
1. 招生期间,已录取新生如有调换专业意愿,必须在我校当年招生时面向社会承诺的招生范围内进行,如文理兼招专业、限招文史类专业、限招理工类专业,英语类专业必须英语口试成绩合格等;必须在同录取批次之间进行。
2.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可在入学时调换专业:
(1)高考成绩达到一本录取线以上且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高考艺术、体育专业成绩名列本省统测前20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单科成绩达到130分以上且需要调换至相近专业的考生。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
主题词:本科学生 转专业 暂行规定
抄 报:学院党政领导
网络发送:各教学单位、各相关部门
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
存档 共印15份
曲靖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申请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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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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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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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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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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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生所在专业 意 见 |
系(院)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接收专业 意 见 |
系(院)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 意 见 |
处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领导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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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填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教务处教务科和所在系(院)。其中,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学生填写好可复印),一份用于转出和转入系(院)审批后,交教务处。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校坚持“兜底线惠民生、多举措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践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严格落实精准资助政策,不断创新奖助方式。已构建起奖、勤、助、贷、补、免、偿全方位资助,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学院、班级多级联动、同向发力的资助育人体系,形成了“国家资助”“学校资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工作格局。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保证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实施“奖、贷、补、勤”助学体系。“奖”是指每一个在校生均可根据期末学生个人综合量化考评成绩获得相应等级的专业奖学金;“贷”是指让品学兼优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补"是指对家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补助;“勤”"是指学院组织学生参加有经济报酬的勤工助学活动。
学生宿舍
学生公寓房间内部设施有:卫生间(含洗漱间、沐浴)、床、桌子、椅子、衣柜、书架、饮水机、毛巾架、晾衣处以及电话和电脑线插孔等,水表、电表分装入室。为方便新生入学轻装到校,学校组织厂商到校供应行李,由同学自愿选购学校将安排人员、车辆到汽车站和火车站接待新生,具体安排在入学须知里有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