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北区科技大路777号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132211
- 联系电话:徐老师:13944617505;李老师:15143268877;办公电话:0432-93277999
- 上级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4743
- 官网:
- 招生网址:
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2021年1月15日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科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一所具有通用航空产业特色,以培养航空类技术技能人才为主,以培养智能制造、交通运输、现代服务、教育、卫生等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辅,服务省内乃至全国航空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吉林市职业教育园区,占地面积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5.48万平方米,园区内现有12个公共实训基地,门类齐全,可以辐射通用航空领域大部分产业方向,另有文体活动区和生活区11万平方米左右为中高职共享。
学校编制总数405人,建校以来,经过多次遴选和公开招聘,现有师资23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86人,副高级以上职称81人,平均年龄39岁,是一种年富力强、专业性强的师资团队。
学院目前开设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地面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民航通信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焊接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航空物流管理、学前教育、大数据与会计、护理等20个专业。现有学生3555人。计划5年内逐步调整与增设航空运输类、航空装备类、航空服务类等30余个相关专业,办学规模达到6000人以上,形成航空类办学特色。
吉航职院将通过“稳步运行、规模拓展、提质创优”三个阶段实现快速发展,努力将学院建成学科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相同步、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的省内知名高职院校。探索办学模式改革,借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有利契机,积极推进中高职合作、专本合作、职普沟通、校企合作及产教融合的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学校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探索吉林市职教园区与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双区一体化”发展模式,使专业服务行业、学科服务产业、学校服务区域,形成高职引领、中职为基、中高职协同发展的办学格局,逐步将吉航职院打造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服务型学院、同区域航空产业相融合的产教融合型学院、人才培养灵活高效的创新型学院,引领全市现代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按志愿顺序录取。
4、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顺序比较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投档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及安排专业。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6、退 档: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7、照顾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9、按照行业标准相关要求,有面试和政审要求的专业详见学校官网。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校内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400元/年)和困难学生帮扶资金,建立了孤残学生帮扶与救助制度。
困难生资助办法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 %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设立了校内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400元/年)和困难学生帮扶资金,建立了孤残学生帮扶与救助制度。
为实施精准帮扶,学院每年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慰问计划,为其发放慰问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专业及个人能力,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勤工助学获得资助,减轻生活负担。
第八条 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收费项目有学费、书费、住宿费、备品费、校服费等,均按照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执行。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