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 邮编:132013 招生咨询电话:0432-64560120
- 联系电话:0432-64560120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3706
- 官网:
- 招生网址:
学校坐落于吉林省吉林市,创建于1952年,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2004年,学校由军队整体移交吉林省办学,成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面向全国招生,是吉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本科院校。学校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现为吉林省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A类高校。
校本部专任教师511人,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8人,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等省级及以上人才26人。
学校现开设23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分布于医、理、工、管4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3门。
学校建有省级科研平台26个,其中省科技创新中心2个,院士工作站1个。临床医学、药学学科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优势特色学科”。2015年,学校成为省属首批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试点单位,现与延边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北华大学、温州大学等联合培养研究生。
学校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印度、荷兰、白俄罗斯等10多个国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建立了合作关系。与韩国建阳大学合作举办生物制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国际学生,现有国际学生300余人。
学校是全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国药理学会合理用药科普吉林示范基地,东北地区家校社教育共同体首批实验点,吉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承训单位,省村级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培训基地;是省解剖学会、省微量元素科学研究会、省全科医学学会理事长单位,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单位,省心理学会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所,均为三级甲等医院。附属四六五医院是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护理科普教育基地。
欢迎有志投身医疗卫生事业的学生报考我校!
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学院网址:http://www.jlmu.cn
咨询电话:0432-64560120
学院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32013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是省属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享受增加分数和降分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以享受照顾的成绩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享受增加分数和降分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以享受照顾的成绩排序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规则
1.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2.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调档比例有特殊要求,按照生源省份调档比例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享受增加分数和降分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以享受照顾的成绩录取。
6.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7.同等条件下,依次参考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或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该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韩国建阳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办法(试行)
为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办法。
第一条 优秀奖学金
优秀奖学金是为鼓励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专科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第二条 评定范围为通过普通高考被我院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三条 优秀奖学金的等级、金额、所占人数的比例:
一 等 1600元/生·学年 占专业年级总人数的3%
二 等 800元/生·学年 占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
三 等 400元/生·学年 占专业年级总人数的20%
第四条 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全面考核后确定。
第五条 受两次(含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处分者,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学期内不能评奖学金;受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者,学年内不能评奖学金。
第六条 凡考试、考查课一科不及格者,本学期无资格参评奖学金;学生留降级期间不能评奖学金;最后一学期或学生生产实习期间不参评奖学金。
第七条 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开学三周内评完。
第八条 奖学金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进行评定。
第九条 奖学金的发放
一、由年级、专业测评小组评选出获奖学金学生的初选名单,经辅导员、系审核,在同年级同专业期班公示三天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批备案。
二、学院批准后,提交财务处。财务处在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一次性发给学生本人。如果因某种原因未能按时发放,学校将向学生进行解释。
第十条 获得优秀奖学金者同时获得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于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学生工作部。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学生宿舍
我院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设施齐全,网络、电话接入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四人间收费标准,若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吉林省有关部门文件执行);饮食每餐提供几十个品种的主副食,设有中、低菜价,以满足不同消费水平学生就餐需求。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
序号 |
层次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生•年) |
1 |
本科 |
071002 |
生物技术 |
5500 |
2 |
本科 |
071102 |
应用心理学 |
5500 |
3 |
本科 |
080711 |
医学信息工程 |
5400 |
4 |
本科 |
082601 |
生物医学工程 |
5940 |
5 |
本科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5400 |
6 |
本科 |
083002 |
生物制药 |
5400 |
7 |
本科 |
083002H |
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 |
20000 |
8 |
本科 |
100201 |
临床医学 |
6160 |
9 |
本科 |
100203 |
医学影像学 |
5600 |
10 |
本科 |
100401 |
预防医学 |
6160 |
11 |
本科 |
100402 |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6160 |
12 |
本科 |
100701 |
药学 |
6160 |
13 |
本科 |
100702 |
药物制剂 |
6160 |
14 |
本科 |
100801 |
中药学 |
5600 |
15 |
本科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6160 |
16 |
本科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5600 |
17 |
本科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5600 |
18 |
本科 |
101006 |
口腔医学技术 |
5600 |
19 |
本科 |
101007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5600 |
20 |
本科 |
101101 |
护理学 |
6160 |
21 |
本科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800 |
22 |
本科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800 |
23 |
本科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5280 |
24 |
本科 |
120410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4800 |
25 |
专科 |
520101 |
临床医学 |
4300 |
26 |
专科 |
520102 |
口腔医学 |
4300 |
27 |
专科 |
520201 |
护理 |
4300 |
28 |
专科 |
520301 |
药学 |
4300 |
29 |
专科 |
520501 |
医学检验技术 |
4300 |
30 |
专科 |
520502 |
医学影像技术 |
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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