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130033)
- 联系电话:0431-85552348 /85552353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600
- 官网:
- 招生网址:
校训 / 立志 博学 诚信 创新 核心理念 /
因务实而闪光 因思想而升华
办学使命 / 一切为了学生健康成长
办学愿景 / 办学生满意的大学长春光华学院
招生指南2021
LI XIAOGUANG校长李晓光
1965年11月出生,工学博士(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日本长崎大学客座教授。吉林省第十六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吉林省第七批拔尖创新人才(第二层次),吉林省第六届教学名师,吉林省首届“双百”人才,吉林省D类领军人才。
教育部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协作委员、吉林省电工技术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电子商务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吉林省创新创业研究会副理事长、吉林省自动化学会常务理事、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专家。吉林省绿色制造智库基地负责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媒体技术与艺术设计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吉林省长白山数字文化旅游产业研究中心”负责人,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智能检测与信息处理”带头人、省级重点学科“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带头人。省级精品课“自动控制原理”课程负责人。
近5年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7项、教研项目6项;获国家专利8项;获吉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长春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各1项;获吉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15篇被SCI、EI收录。
CHANGCHUN GUANGHUA UNIVERSITY办学理念先进 跻身顶尖大学
长春光华学院原长春大学光华学院,2000年建校。2004年被教育部首批确认为本科层次独立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被评为吉林省向应用型本科院校整体转型试点高校,2017年被吉林省教育厅确定为专业硕士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被评为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吉林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
据艾瑞深校友会网公布的《2021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显示,学校在“2021校友会中国民办大学排名Ⅱ类”中位居第15位,跻身“中国顶尖民办大学”行列。
CHANGCHUN GUANGHUA UNIVERSITY学科专业合理 优势特色鲜明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设有商学院、金融学院、数字经济学院、电气信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电影学院、视觉艺术设计学院、现代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基础教研部、公共外语教研部、公共体育教研部15个院(部),现设本科专业43个、专科专业6个,分属经、管、工、文、艺、理、教育7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1.2万人。
学校秉承“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理念,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形成了以“工、艺、商”三大学科为标志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工科依托“智能检测和信息处理”省级创新团队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对接汽车、农业、节能环保等产业需求,在汽车零部件检测、农作物病虫害预警和用电节能技术研发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艺科依托长白山数字文化旅游产业研发中心和媒体技术与艺术设计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研究基地,面向环长白山旅游经济圈建设,在区域特色文化产品开发、特色园区规划及电影制作方面凸显特色;商科依托“精益生产管理信息化”省级重点实验室和“乡村振兴产业”省级软科学研究基地,面向全省“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及“商文旅”融合发展方面形成研究特色。2014年,学校“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学科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
CHANGCHUN GUANGHUA UNIVERSITY师资队伍精良 设施条件优越
学校持续推进“人才强校工程”和“教师养德修为工程”,逐步建设了一支由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吉林省高级专家、吉林省教书育人楷模、吉林省教学名师、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突出贡献专家、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等高层次人才和“双师双能型”教师为代表的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点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8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4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金课”建设项目3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9门,省级精品课、优秀课30门,省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学科育人示范课程”2门,获批省级课程思政课程建设项目2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个。具有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高等教育研究基地2个,省级高校新型智库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等,共计14个省级科研平台。
CHANGCHUN GUANGHUA UNIVERSITY精准分类指导 高质推动就业
就业指导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特色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因务实而闪光,因思想而升华”的办学核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以“一三九六”就业服务工作体系为纲领(即坚持以“一切为了学生健康成长”为中心,以夯实三级就业指导组织职能建设为保障,通过打造九项就业品牌工作,实现六大目标),构建“五位一体”的就业工作精准服务模式,达到“二率三高”的就业工作目标,保证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近几年,学校毕业生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就业态势,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左右,我校的大部分毕业生走上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岗位,还有部分毕业生走上参军、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出国深造和自主创业之路。学校先后与160余家企事业单位共建了就业基地,注重培养学生提升自身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学校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办学,联合培养,有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实现了年终就业率100%,高薪就业率100%,专业对口率100%。
CHANGCHUN GUANGHUA UNIVERSITY教学方法先进 能力培养突出
学校实施以学生学习产出为中心的大规模课堂教学改革,通过问题导向、任务驱动、分组学习,课外完成任务作业,学生实行“学思练做用”综合性学习,教学效果明显提高;大力加强第二课堂,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明显增加了学生培养的时间和空间,有效强化了学生的专业兴趣、实践能力、个性特长、创新精神;实施能力工程,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能力、计算机与网络应用能力、应用写作能力、外语应用能力、表达交流能力与合作共事能力;大力开展学生养成教育和教师养德修为工程,师生同修互动,同频共振。
CHANGCHUN GUANGHUA UNIVERSITY产教融合发展 校企合作育人
学校坚持走校企合作、校行合作、校地合作之路,深化协同育人,创建了“五共”与“五真”协同育人培养模式。以项目为有效载体,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仅2020年,我校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立项19项。为实现校内优质资源与企业先进的产业资源精准对接,学校创建了12个产业学院,建立了11个定制班或贯名班,探索协同目标和育人体系,推动人才培养改革。光华中软IT产业学院依托电气信息学院实施“2.5+0.5+1”培养模式,学生入学时就签订就业保障协议,企业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全程参与教学,学生就业率、对口率、高工薪率连续三年实现三个百分百。光华鹏腾国际邮轮学院依托外国语学院建立国际邮轮服务与管理和国际酒店管理的课程模块,多个外语专业实施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实现了国际化对口高薪就业。文化创意产业学院依托视觉艺术设计学院创出了“一实两创”“一搬两带”培养模式,为中国一汽集团等企业研发了多种文创产品。电影产业学院演出了《耀眼的弧光》等多部舞台话剧。冰雪运动产业学院实现了自2011年全国大学生越野滑雪赛以来的“十连冠”。乡村振兴产业学院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体现了地方政府对我校的高度认可。
CHANGCHUN GUANGHUA UNIVERSITY校园生活多彩 文化底蕴深厚
学校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实施“一院一品”工程,开设“董事长书法讲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组织“一封家书”活动,培养家庭美德;积极引进非物质文化、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进校园,承办鲁迅文化基金会长春文化工作委员会成立仪式;与长春电视台等联合摄制《寻脉》、拍摄电影《讷殷之恋》,展示吉林省丰富多元的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编排展演以革命先驱为原型的《记住老黑河》等舞台剧、以革命精神为主题的歌舞音乐创作、网络作品,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拍摄原创话剧《失落的天堂》,拍摄校园电影,其中《我的大学老师》通过教育部“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资格审核。大型话剧《耀眼的弧光》荣获吉林省电视文艺“丹顶鹤奖”一等奖,电影短片《苍夏》荣获亚洲微电影艺术节最佳作品奖。
CHANGCHUN GUANGHUA UNIVERSITY热心社会服务 助力吉林振兴
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为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和文化宣传,一批研究成果实现转化。其中“打造数字农业大省,推进乡村振兴”“关于我省在线经济新业态的调查”“关于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助力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等资政建议和调研报告获得省领导批示采纳;开发的“智慧农业大数据监控系统”参加中国长春国际农业博览会农业科技展,成功推向市场;承担的省科技厅和省发改委科技项目“基于机器视觉的汽车零部件检测及分拣系统研发”等成果已经应用到相应的汽车零配件制造企业;与吉林、松原、通化、柳河、蛟河、长白山开发区等一些市、县、区合作,共同规划电子商务和产业园区建设,共同建设县域“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定位,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大力加强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不断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CHANGCHUN GUANGHUA UNIVERSITY创新成果斐然 创业人才辈出
学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并通过校企合作为学生搭建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平台,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成果斐然。学校大学生双创科技园被团省委认定为首批“吉林青年创业园”,被省教育厅评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地”。
2016年我校学生荣获“吉林省第三届‘梦想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一等奖;在2019年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国家级铜奖一项;在历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共取得“1金5银26铜1优”的好成绩;2020年分别荣获“学创杯”国赛二等奖和“三创赛”国赛二等奖。从2017年至今,我校师生在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成功立项共950项,其中国家级100项、省级374项、校级476项。学校还于2017年5月成立大学生双创科技园,帮助创业学生实现创业成果孵化。目前我校成功创业的毕业生有508人。
CHANGCHUN GUANGHUA UNIVERSITY国际交流广泛 合作办学多样
学校通过与俄罗斯、美国、日本、韩国、泰国、西班牙、马来西亚等主要国(境)外高校建立广泛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搭建广泛的国际化学习交流平台。
通过学分互认、长短期交流,本科双学位、专升本、本硕连读项目为我校学生的深造和就业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为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提高学生语言实践应用能力,提升就业竞争力,学校开展了学生赴日本、韩国、俄罗斯、美国、西班牙、马来西亚参加带薪实习和游学项目,推荐学生积极参加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
CHANGCHUN GUANGHUA UNIVERSITY学科立项建设 硕士联合培养
2017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专业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工程、会计、艺术三个专业学位类别被确立为专业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学科。学校分别与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和长春大学联合培养会计、电气工程、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已有4届顺利毕业,校内一批优秀教师被聘为联合培养院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对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促进和推动作用。
CHANGCHUN GUANGHUA UNIVERSITY办学成果丰硕 社会美誉频传
学校学生在全国和省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中屡获佳绩,仅近三学年共计获奖284项,其中全国性奖项89项,省级奖项195项;在全国、省市各类体育比赛中共计获奖307项,其中全国性奖项87项。
学校先后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2个,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2个。先后获得全国民办高校学生工作创新奖、全国民办高校班级管理创新奖、长春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先后被评为中国民办教育十大知名品牌学校、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单位、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学校、全省民办非企业评估“5A级”称号、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荣获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状”。先后获批承建吉林省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师资培训基地、吉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学校电影产业基地被列入长春现代化都市圈规划。
学校办学成果多次得到学习强国平台、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推送,多次得到新华社、《中国教育报》《中国日报》、中国教育在线、中新网、凤凰网、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等多家新闻媒体的报道和转载,学校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在我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奏响了“光华最强音”。
CHANGCHUN GUANGHUA UNIVERSITY考生问答
▲ 学校的办学性质和办学层次如何?
学校在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被评为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吉林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国家计划内招生,全国统一录取。
▲ 学校的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如何?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吗?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多年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广泛开拓助学渠道,逐年增加资助经费投入,构建了以“奖、贷、助、勤、减、补”为主体的较为完善有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
4.校奖学金:学校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设立的奖学金,每学年设立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元/人,每学年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15%。
5.光华教育基金奖:为奖励在学校教育事业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充分调动大学生努力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特设立光华教育基金奖,每年评选出光华教育基金奖学生获得者10人,每人次奖金5000元。
6.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贫困高校学生开放的一种贷款形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年)。
7.勤工助学:学校每年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300余个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受到锻炼并得到一定的经济收入。勤工助学薪酬根据不同岗位及工时而定。
8.临时困难补助: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入学时及平时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设立的补助。补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学校的特殊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何?
特殊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设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我校不设专业校考的省份,认可各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择优录取;承认其他本科院校该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该专业承认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该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4)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美术类省统考合格成绩,承认山西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考合格成绩,承认浙江省摄制类省统考合格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摄影专业:承认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江西省、河南省美术类省统考合格成绩,承认浙江省摄制类省统考合格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吉林省该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6)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7)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
(8)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加试并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80%+专业课成绩×2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如果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同分,则按照语文、英语、数学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地址: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邮编:130033 传真:0431-81863848
招生咨询电话:0431-85552348、85552353 网址:http://www.ghu.edu.cn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长春光华学院2022年各省招生批次安排表
省 份 | 普通类(文史/理工) | 艺术类 | 体育类 | 普通类高职专科 |
天津 | 普通类本科批B阶段 | 普通类高职高专批 | ||
河北 | 本科批 | 本科提前批B段 | 本科提前批B段 | 专科批 |
山西 | 本二批C | 本二批C | 本二批C | |
内蒙古 | 本科二批 | 本科提前C | 本科提前C | 高职高专 |
辽宁 | 普通类本科批 |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 | 体育类本科批 | |
吉林 | 普通类本科二批A段 | 艺术类本科第一批A段、 B段 |
体育类本科二批 | 专科批 |
黑龙江 | 普通本科二批A段 | 艺术类本科批A段 | 体育类本科批 | 高职(专科)批(A) |
江苏 | 普通类本科院校 (物理类、历史类) |
艺术类提前本科2小批 (历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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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普通类 | 艺术类第二批 | 普通类 | |
福建 | 普通类本科批 | |||
江西 | 第二批本科 | 第二批本科 | ||
山东 | 常规批(本科) | 艺术类本科批联考、艺术类本科批统考 | 常规批(本科) | |
河南 | 本科二批 | 艺术本科B段 | 高职高专普通批 | |
湖北 | 本科普通批 | 高职高专普通批 | ||
湖南 | 本科批(普通) | |||
广西 | 本科第二批 | |||
海南 | 本科普通批 | |||
四川 | 本科二批 | 艺术本科一批 | 专科批 | |
贵州 | 第二批本科 | 高职(专科) | ||
甘肃 | 本科二批普通文理 | 高职(专科)批普通文理 | ||
新疆 | 本科二批次 | 本科提前批次 | 本科提前批次 | 高职(专科)批次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特殊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设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我校不设专业校考的省份,认可各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择优录取;承认其他本科院校该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该专业承认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该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4)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美术类省统考合格成绩,承认山西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考合格成绩,承认浙江省摄制类省统考合格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摄影专业:承认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江西省、河南省美术类省统考合格成绩,承认浙江省摄制类省统考合格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吉林省该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
(6)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7)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
(8)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加试并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80%+专业课成绩×2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如果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同分,则按照语文、英语、数学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无。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长春光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其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光华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1.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2.秘书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3.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4.应用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5.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6.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7.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8.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9.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10.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11.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2.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4.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5.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7.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8.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9.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20.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2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22.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23.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24.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25.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26.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27.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28.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29.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0.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1.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2.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3.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6.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7.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8.新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9.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40.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4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
专科专业:
1.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3.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4.大数据应用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5.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光华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光华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长春光华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每年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 %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以“奖、贷、助、勤、减、补”为主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政策方面,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外,还设有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校内资助政策,具体如下:
一、校奖学金。校奖学金是指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奖学金。
二、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学费减免。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具体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而定。
四、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的相关要求,对被录取入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我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程序: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程序予以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按照学校学生资助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根据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2.投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照顾加分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5.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专业清”录取原则录取。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投档分数(含加分项)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江苏省录取考生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6.特殊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设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我校不设专业校考的省份,认可各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择优录取;承认其他本科院校该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该专业承认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该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内蒙古自治区该专业承认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承认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吉林省该专业在普通类批次录取,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专业:山东、辽宁、吉林、江西、黑龙江、河北、内蒙古、河南省份承认美术类省统考合格成绩;浙江省承认摄制类省统考合格成绩;山西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编导类省统考合格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5)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6)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7)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加试并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80%+专业课成绩×2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如果文化课同分,则按照语文、英语、数学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h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联系电话:0431-85552348、85552353
联系人:范老师、刘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长春光华学院负责解释。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5000元/年);
3.校奖学金:学校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设立的奖学金,每学期设立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三等奖学金800元/人,每学期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15%;
4.光华教育基金奖:为奖励在学校教育事业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充分调动大学生努力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特设立光华教育基金奖,每年评选出光华教育基金奖学生获得者10人,每人次奖金5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长春光华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以“奖、贷、助、勤、减、补”为主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政策方面,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政策外,还设有校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校内资助政策。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本科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秘书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应用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新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专科专业: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智能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公寓费:1200元/四人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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