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与金丰大街交汇 邮编:130000
- 联系电话:0431-81636255/0431-81636256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2306
- 官网:
- 招生网址: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一所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是东北地区建校较早的以医护类专业为主的高校。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壮大,学校几经搬迁,现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12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学校架设不同学历层次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探索实践“1+X”,即毕业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2014年,随着国家职业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开始了二次创业。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办学指导思想,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以质量求生存、特色求发展;以职业为基础、就业为导向、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为抓手、校政医企深度融合为途径;中高职贯通、普职衔接,非学历教育为学校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用优质教育服务改变求学者的命运,为员工提供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把学校建设成为东北及内蒙古地区医护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提供优质医护教育服务的佼佼者。”
更多信息>>奖学金设置
国家计划内统招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及校内奖学金政策。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自由申请;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按照当地教育局标准12000元/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学生宿舍
我校均为标准化学生公寓,设有4人寝室和6人寝室。上床下桌带衣柜、书架、书桌,公寓内每一层统一配有全自动洗衣机、吹风筒、净水设备等生活必须品。环境舒适,设施齐全。
食堂
校园内有独立学生餐厅。负一层为生活服务区,一楼为学生日常家庭用餐伙食,二楼为口味多样的特色美食,学生可根据就餐习惯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