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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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吉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1437
综合满意度: 4.0
环境满意度: 3.7
生活满意度: 3.6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录取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春工程学院学校简介

长春工程学院是吉林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普通本科大学。学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高校,“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学校具备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是首批试办边防子女预科班的全国五所大学之一,是吉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吉林省精神文明标兵单位。

 

 

一、历史沿革


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新中国建立初期。早在19519月到19537月,为在短时期迅速恢复和建立国家基础工业体系,经东北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筹划和批准,分别成立了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和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三所学校均几经易名,隶属关系和办学层次多次变更,主要归属原冶金工业部和水利电力部管理,为冶金建筑、冶金地质和水利水电行业培养专门技术人才。

1984年到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三所学校分别升格为长春建筑专科学校、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和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在此后十余年的办学历程中,三所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中为推动我国高等工程专科教育发展,积累和提供了许多宝贵经验,有4项教学改革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教务处曾两次被教育部评选为“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1997年,三校均被教育部遴选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在当时全国高等专科教育改革和建设中发挥了带头和示范作用。

1996年开始,三所学校陆续招收并培养建筑工程等16个专业本科生。

20003月,教育部正式批准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长春工程学院。合校以来,学校办学规模得到扩大,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建成了以建筑、地质、水利、电力、机械、电气工程等工科专业为主,工、管、理、艺、文等学科门类交叉共存的人才培养结构和具有应用型教育特色的教学型大学,凝练形成了“以应用能力和工程素质为主线,努力培养面向基础工业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特色。学校曾多次被吉林省政府、省教育厅、长春市委市政府授予“模范单位” “文明单位标兵”“先进党委”“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称号。2017年,学校被吉林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称号。

20072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教育部批准,学校成为全国具有国防生招生资格的百所大学之一。

20119月,学校被教育部正式批准为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110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获得水利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并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

20178月,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签署共建长春工程学院协议,学校成为省部共建高校。

20181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

二、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湖东校区和湖西校区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5.8万㎡;各类校舍总建筑面积46.3万㎡;运动场地总面积7.8万㎡;固定资产总值8.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亿元;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277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1119种、电子期刊17842种;校园网覆盖全校;建有84个实验室和计算机基础训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电力系统仿真实践教学基地、土木工程施工工艺实践教学基地、岩土工程与钻探实践教学基地、电厂仿真实践教学基地、服装工艺实践教学基地、现代商务模拟实践教学基地与管理工程实践教学基地等校内综合性实习实训基地,建有140个校外实习基地;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建有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6个。

学校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电气工程3个一级学科及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水利水电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3个二级学科为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造价、能源与动力工程、测绘工程等8个专业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价、测绘工程7个专业为国家级、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个专业为国家CDIO试点专业;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工程造价5个专业为省级品牌专业;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勘查技术与工程、工程造价、能源与动力工程7个专业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三、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1231人,其中,专任教师748人,正高职称118人,副高职称36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54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8.21%,硕士研究生导师74人。

学校有“千人计划”专家1人,2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和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5人被遴选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2人被遴选为吉林省高级专家,5人被遴选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2人被遴选为吉林省高校学科领军教授,7人被遴选为吉林省新世纪人才,6人被遴选为吉林省春苗人才,10人被遴选为吉林省级主讲教授、教学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被遴选为吉林省“长白山技能名师”,7个教学团队被评为吉林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科研团队被遴选为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合作共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8人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16人曾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58人被中国科学院、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科研单位和高校聘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四、人才培养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硕士研究生、高职高专、留学生、预科生及成人继续教育。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604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13人,本科生13911人,专科生(含高职)1924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7000余人。

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勘查与测绘工程学院、计算机技术与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管理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工程训练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等17个教学单位,拥有54个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

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笃行务实、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敬业奉献的光荣传统,发扬“重教崇实、和谐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将人才培养质量视为办学的生命线,始终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的育人理念,始终坚持以应用能力和工程素质培养为主线,积极推进各项教学建设与改革,专心致力于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显著,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十二五”以来,学校生源质量和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在吉林省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稳居在省属高校前列,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6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近14万名专业技术人才,为发展我国建筑、地质、水利、电力等基础工业行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中国的大地上,凡有大型建筑工地、金属矿山、水电工程和电力工业的地方,就有长春工程学院毕业生的身影和业绩。

五、教研与科研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研究与改革对教学工作的先导和促进作用。“十二五”以来,全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主持或参加了594项各级各类教研教改课题,其中省部级课题196项;获吉林省教学成果奖8项;获省级及以上教育技术成果奖10项;出版教材和专著115部;建成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优秀课程24门。

学校坚持产学研互动发展,积极推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努力为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做贡献。学校现建有配电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建筑能源供应及室内环境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水工程安全与灾害防治工程实验室、吉林省土木工程抗震减灾重点实验室、吉林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汽车集成制造技术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防灾减灾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城市污水处理重点实验室、吉林省配电设备自动化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吉林省寒区住宅建设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油页岩钻探与环境保护工程实验室、吉林省汽车零部件制造在线检测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汽车零部件检测中心、吉林省智能电网测控技术与数据分析工程实验室和东北地域装饰文化研究中心等19个省级科研平台;学校与企业共建产学研基地42个。

“十二五”以来,我校教师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000余项,其中国家级课题16项、省部级课题312项;合作承担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课题1项;转化授权专利8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37项;发表论文3400余篇,其中SCIEI等收录论文847篇。

六、对外交流与合作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西班牙罗维拉维尔吉利大学、俄罗斯阿穆尔共青城国立技术大学、德国雅德应用科学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奇科分校、韩国莲庵工业大学、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大同大学和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等国家(地区)高等院校建立了校际联系和学术交流关系,并互派专家、学者、留学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开展教育和科研合作。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先后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合作开办了土木工程专业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专业教育项目、与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合作开办了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专业教育项目。

学校设立了中青年教师出国进修专项经费,选派中青年教师出国进修。近5年来,共选派100余名教师赴英国、美国、俄罗斯、韩国、丹麦、日本、德国、荷兰、台湾等国家(地区)高等院校进行访学、交流或进修。

学校十分重视保持和加深与冶金、有色金属、建筑、水利、电力等行业企业的传统联系和友谊,不断巩固和扩大产学研合作教育领域。新形势下,学校将以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努力为发展我国基础工业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更新日期:20186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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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长春工程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普通本科二批
              艺术本科提前批
              专科(高职)一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照综合分数[(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级差按我校普通类专业规定执行。如综合分数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者。专业考试成绩在所在省考生中特别优秀的,优先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在我校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的,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普通类考生高考成绩超过所在省(市、区)重点本科(一本)分数线10分及以上者,新生报到开始的三天内,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重新选择专业。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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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外,还积极吸纳其它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的资金,设立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设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交学费、校外机构或个人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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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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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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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收费项目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按照吉林省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本科学费在3500元至5900元之间。具体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新生入学须知。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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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延边大学延吉校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公园街道园校社区公园路9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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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东)、7186号(南)、7989号(西)
  • 电话:
    0431-85582999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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