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020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舞蹈表演、表演专业:考生参加我校组织或认同成绩的专业考试(我校校考或认同成绩的院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照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理科按照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如相关招生省份有特别要求,我校将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奖学金、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三助"岗位、勤工助学岗位、一次性资助等政策,确保贫困学生不会因贫辍学,保障广大贫困学子安心学习,励志成才。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运动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冰雪运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体能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高职(专科)专业: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运动训练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运动防护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住宿费用每生每年最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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