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2013
- 联系电话:0432-64608596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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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网址: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xml:namespace>
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279.077万平方米(含实验实习基地),建筑面积54.9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7亿元,馆藏图书307.8万册(其中,电子图书103.6万册)。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499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259人,本科生22147人,专科生878人,留学生645人,预科生67人;有成人教育在籍学生20152人,其中本科生8850人,专科生11302人。
学校设有1个医学部、30个教学单位〔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语学院、公共外语教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中外合作教育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林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护理中外合作教育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工程训练中心、〕;6个教学辅助机构〔图书馆、档案馆、教学质量督导办公室、就业工作督导办公室、后勤集团、校医院〕;1个附属机构〔附属医院〕。另外,学校还设有分析测试中心、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等近20个学术科研机构。
学校现有78个本科专业,涵盖11个学科门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世界史、数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林业工程、风景园林、林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工商管理、美术学)及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体育教育训练学、专门史、凝聚态物理、物理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化学),涵盖了10个学科门类;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翻译、工程(林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农业推广、临床医学、艺术、护理〕;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森林培育);2个省重中之重学科(林学、世界史);7个省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电气工程、林学、临床医学、工商管理、风景园林学);6个国家特色专业(临床医学、机械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园林、医学检验、林学);13个省级“十二五”本科特色专业(临床医学、机械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园林、医学检验、林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工商管理、药学、护理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5个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林学、临床医学、机械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医学检验技术);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北华大学-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农学)、北华大学-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医学)〕; 1个国家实验教学中心(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电气工程与自动化);10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医学检验与测试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临床医学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电气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森林植被与生态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汽车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经济管理综合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基地(机电集成技术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基地、自动化技术创新实践基地);国家级精品课1门,省精品课程31门,省优秀课程60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2个。学校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大学英语改革示范学校、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改革试点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改革试点高校、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高校项目办、中俄医科大学联盟首批盟员校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学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学校还是吉林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吉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91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94人(正高级244人、副高级650人,二级教授11人、三级教授14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329人,在读博士147人。共享4名两院院士和189名高级专家作为学校的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学者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省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省高级专家5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14人,省拔尖创新人才20人,省教学名师8人,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师德先进个人 2人,省高校学科领军教授3人,省教育厅新世纪优秀人才17人,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9人。
学校依托自身办学条件和教育资源优势,加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特别是面向吉林省支柱、优势、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智力支持和科技服务,形成了林产生物质资源与材料、长白山林业生态与特色资源、区域国别史、冶金化工行业电气高效节能装备技术、吉林地方常见植物过敏原筛选及临床免疫、长白山特色药用资源等特色研究领域,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区域、行业经济与社会发展中不断提高贡献率,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目前,学校拥有25个国家和省级科研平台,1个省博士后科研创业基地,7个省级科技创新领军团队(吉林省植物化工创新团队、吉林省五味子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创新团队、吉林省林产化学与工程研究创新团队、吉林省林火管理科研创新团队、吉林省老化相关疾病的细胞信号机制研究创新团队、吉林省电力电子与伺服驱动技术创新团队、吉林省人参转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创新团队),98个校内科研平台。其中,1个国家级培训中心(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中心);5个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林业与生态环境实验室,吉林省木质材料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吉林省分子医学实验室,吉林省生物大分子功能开发与应用工程实验室,吉林省分子老年病医学重点实验室);7个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亚历史与文献研究中心,吉林省特色文化(吉林市文化)研究基地,吉林省长吉图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吉林省特色文化(长吉图旅游文化)研究基地,吉林省高等教育质量研究中心,吉林省文化品牌研究基地,吉林省地方高校综合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5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智能电力电子装备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五味子开发及产业化工程研究中心,智能机械装备控制系统工程实验室,抗衰老保健技术工程实验室);3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电力电子应用技术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采育林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中药生物技术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中药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吉林省电力整流装备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吉林省长白山药用资源开发与利用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吉林省林木加工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仅近三年,学校就承担世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研究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重大项目64项,省、部级科研课题近426项,市(厅局)级科研项目221项,已通过国家、省、市(厅局)鉴定的科研成果453项,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9项;教师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977余篇(其中,997篇被SCI、EI、CSSCI等检索)。《北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获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奖,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名录;出版教材、著作近300部,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立项78项。学校生源质量逐年攀升,第一志愿录取率均达到100%。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于省属高校前列,大学生创业园被评为省级示范园。在国家和省各类大学生竞赛中,先后荣获国家级奖励601项(一等奖55项)、省级奖励854项(一等奖228项)。其中,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中,学校先后四届获得一等奖(共5项)。北华大学龙舟队在全国各项赛事中取得可喜的成绩, 2014年代表国家队参加亚洲龙舟锦标赛,取得了2金、3银、2铜的优异成绩,其中2000米环绕赛获得的金牌,是中国队继1990年后时隔24年再次夺冠,为国家赢得了荣誉,被评为省模范集体。
学校实施开放发展战略,拓宽办学视野,拓展办学空间,先后与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加拿大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1所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是国家第二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2014年被评为全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先进集体。合校以来,聘请外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200余人次,派出中青年骨干教师、科研与管理骨干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韩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访学、科研合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240余人次。学校与国外姊妹院校及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合作办学,先后开展了本科2+2中韩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2中日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本科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中美MBA1+1硕士学位项目,与英国提赛德大学和芬兰于韦斯屈莱应用科技大学分别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向韩国、日本、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派遣交流培养等各类出国留学学生1200余人。2006年8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成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2007年学校与韩国江原大学校共建孔子学院。经孔子学院总部批准,我校成为首批接收孔子学院奖学金院校。2014年设立了吉林省首家外国人管理服务站。学校形成了以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临床医学英语授课留学生、交换项目学生为主体,多种办学形式协调发展的留学生教育工作格局。
学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综合办学优势,挖掘各种社会资源,大力发展成人与继续教育,形成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自学考试、职业技能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多渠道、面向多种对象的办学模式。学校是吉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基地,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全国物流考试、韩国语考试、吉林地区自学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等多种考试中心。仅近三年,就累计向社会输送了2.1万余名成人本专科毕业生,实现了办学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健康发展。
学校萃取高等教育改革成果的精华,传承原四校百年办学积淀的底蕴,办学条件和校园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专业结构日趋合理,办学层次和人才培养质量日益提高,教师队伍结构比较合理,设备、设施较为齐全,科技创新实力显著增强,国际教育和学术交流深入开展。当前,全校师生正遵循“崇德尚学、自强力行”的校训,加快内涵建设,为把北华大学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与优势、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而不懈努力。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北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xml:namespace>
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考生成绩不能低于所在省最低分数控制线。
专业录取时,根据高考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在一、二专业志愿间,二、三志愿间设级差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xml:namespace>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50%)由高到低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加分政策
已投档的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已投档的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另外,北华大学继续实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2011年招生计划总计70人,其中文史类35人,理工类35人;吉林省计划60人、新疆计划10人。其生源限定为吉林省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被录取的预科新生在吉林省教育学院集中进行1年预科阶段的学习,重点教授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要基础课和其它有关课程。学生预科结业合格后,由北华大学根据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结合学生德、智、体情况确定具体培养专业。
预科学生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照吉林省教育学院预科生学费标准收取;预科学生转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预科生录取当年北华大学相关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不低
于90分。
奖学金设置
北华大学本着经济扶贫与精神扶助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为辅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树立信心,刻苦学习,努力成才。
学校对理工、文史、艺术专业学生设立“优秀奖学金”;对师范、农林、体育等专业学生设立“专业奖学金”;对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
学校还积极动员和争取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对品学兼优贫困学生设立“松下电器育英奖学金”等。?xml:namespace>
困难生资助办法
北华大学非常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成立了“北
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
作。学校本着经济扶贫与精神扶助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了以国家
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为
辅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树立信心,刻
苦学习,努力成才。
学校积极帮助贫困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国家助
学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①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
证明);②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须保持原有
尺寸并且清楚) ;③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签发的关于学生家庭
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须用蓝黑钢笔书写)。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学生入学后,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认定贫困学生。学校积极开发
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努力帮助贫
困学生改善生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