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 联系电话:022-86437526 86437522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897
- 官网:
- 招生网址: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天津理工大学和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坐落于千年古镇杨柳青。学院紧密依托天津理工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天津中环企业的雄厚实力,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己任,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产教协同育人特色的应用型大学。2020年,学院被批准为天津市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目前,学院在校生8400余人。
学院专业设置科学规范,专业建设特色鲜明,教育教学成效显著,设有自动化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5个教学系;开设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20个本科专业;拥有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9门、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
学院重视实践教学改革和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积极推进“产学融合、校企合作”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学院具有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47项,天津市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项目3项,市级教改课题2项。实验教学配套设施齐全,现有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4项,专业实验、实训室67个,其中校企共建实验室14个、校企合作实习基地29个。
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同类高校前列。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思路,以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为导向,探索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和途径,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外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开展“3+1”、“2+2(双学士学位)”及“本升硕”等不同类型的合作项目。学院建有天津市级众创空间,为学生提供众多创新创业机会。学院累计有567名毕业生考取了北京大学、天津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研究生。
学院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学习和学术氛围浓厚。建有现代化教学楼、专业实验室、图书馆、室内外体育场馆等教学场所。图书馆馆藏丰富,纸质藏书近60万册、电子图书16.5万册、电子期刊13.3万种。学生生活配套设施齐全,校内设有浴室、连锁超市、干洗房,公寓空调全覆盖。同时建立了严格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生活服务和安全保卫等制度,为学生在校生活提供了安全舒适的环境。学院至市区各种交通出行方式便捷。
学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机遇与挑战中科学谋划发展大局,开拓进取,努力向着建设具有产教协同育人特色的应用型大学目标阔步前行。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院关注学生的专业兴趣,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允许学生根据个人的专业兴趣按学院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学院还实行辅修专业制度。
其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的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考生所在地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条 专业录取以投档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将调档范围的考生档案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各省(市)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其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各省(市)的考生须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学院所设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请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奖学金设置
学院建立奖学金制度,每年有35%以上的学生受到表彰和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等。院级奖学金:包括学院一等奖学金(1000元/生)、学院二等奖学金(600元/生)、学院三等奖学金(300元/生)。
困难生资助办法
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4000168890
学费收取执行政府制定标准,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器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专业收费18000元/年·生,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专业收费15000元/年·生。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住宿费为1000元/年·生(4人间住宿条件的1200元/年·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1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更多信息>>- 地址:八里台校区: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300071] 津南校区: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 [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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