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211 省重点 双一流
- 学校代码:10080
河北工业大学概况
河北工业大学前身为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之后相继更名为直隶高等工业学堂、直隶高等工业学校、直隶公立工业专门学校、河北省立工业专门学校、河北省立工业学院、河北省立工学院、河北工学院,1951年与北洋大学合并为天津大学,1958年恢复重建,1962年与天津工学院合并为新的天津工学院,1971年复名河北工学院,1995年定名为河北工业大学。
学校1996年跻身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序列,2014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目前,学校设有20个教学机构,64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拥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7个专业学位类别、28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领域。
面向未来,学校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不断弘扬“勤慎公忠”校训精神,传承兴工报国办学传统,彰显“工学并举”办学特色,扎根中国大地,走内涵发展、创新发展、协同发展之路,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谨务实、开拓创新、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专业精英和社会栋梁,努力建设成为国内有重要影响、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在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更多信息>>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专业录取批次按照各省市考试院文件要求执行;
请考生关注各省市招生计划的信息。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于河北省和天津市的考生,录取原则是: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年本省市考试院划定的本科(相对应本一、本三)分数线,按艺术设计省市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对于湖北、山东、山西、黑龙江、陕西、安徽的考生,录取原则是: 考生校考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并且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并且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严格加分调档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如果省级招生委员会给予加分,河北工业大学在提档时均予以承认,分值最高20分,不累计。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之外的加分项目不予承认。(少数民族、三好学生的加分可承认)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需要,改变以往一次高考定终身的录取方式,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新生入学学习一年后成绩优良,参加校内转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根据个人志向可第二次选择专业。转专业的条件是:二年级的学生,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其以上者可申请转专业;理工类、文史类学生可根据自己意愿申请转入相应类别的专业;提前批(含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国防生)以及录取为委托、定向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学生不能转专业。另外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外语类专业大一入学就可以申请转专业。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根据高考成绩考入我校各省优秀新生会颁发优秀新生奖。每年会对综合测评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及单科优秀奖学金。
另与学校关系紧密许多单位、企业也会根据学生学习等情况颁发一定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宿舍
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新生录取专业分配住宿的条件不同天津校区每生每年分为700元、800元、1000元三个标准,廊坊分校每生每年分为500元、1200元两个标准。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 地址:八里台校区: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300071] 津南校区: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 [300350]
- 电话:022-60365167,022-23504845
- 官网:
- 地址: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23室 邮编:300072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 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A116室 邮编:30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