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 联系电话:022-28171399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070
- 官网:
- 招生网址:
学校简介 |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现校园占地近1400亩,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天津市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2017年12月,入选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项目。学校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形成包括博士、硕士、学士、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以及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序列。学校深化国际合作办学,是我国最早拥有与国外合作举办学历教育并授予美国MBA学位资格的院校之一,2017年,MBA项目、EMBA项目通过AMBA认证;同时是英国公认注册会计师协会(ACCA)首批在我国设立的两个“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考试中心”之一,被授予白金级教育机构;学校与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能源金融)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英国、美国分别合作建立孔子学院。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深化教育改革,走内涵与外延相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着力建设特色突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多年来,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承“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理念,弘扬“不息为体、尚勤致精、日新为道、经世济民”的天财精神,踔厉奋发,作育英才,积极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优良的文化传统和严谨的校风学风,为国家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数以万计的财经管理和相关专业人才。 |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非平行志愿省份,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对同一投档单位的进档考生,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对投档成绩中含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用于录取及专业安排的成绩,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分数为准,未加入投档分数的其它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进行录取;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比较语文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投档成绩相同需退档时,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低者做退档处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第十三条 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原则详见我校当年本类别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我校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能源金融)教学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未达到110分(非150分满分的,按照相应比例折算)的考生和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分别执行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天津财经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1)我校只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2)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投档规则,以及我校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份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于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录取过程中出现综合成绩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课统考成绩×60%)+(文化课考试成绩×40%)。
特别提示:专业课统考总分、文化课考试总分为非750分满分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均按满分为750分进行比例折算后计算。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以各省招办投档的分数为准,未加入投档分数的其它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
(4)对于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
加分政策
对投档成绩中含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用于录取及专业安排的成绩,以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分数为准,未加入投档分数的其它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进行录取;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比较语文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投档成绩相同需退档时,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低者做退档处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第十三条 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原则详见我校当年本类别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能源金融)教学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未达到110分(非150分满分的,按照相应比例折算)的考生和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分别执行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
学生宿舍
住宿费标准: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大学生公寓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大学生公寓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公寓式管理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公寓式管理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学年700元,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调配。
校园图片
http://www.tjufe.edu.cn/tcgk1/xyfg.htm
食堂
西苑餐厅、东苑餐厅、天财餐厅、心园餐厅、A座自助餐厅、学生公寓三层饮食服务中心、清真餐厅、物美超市……
平均伙食标准
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设计学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美术学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金融学(能源金融)每生每学年34000元。住宿费标准: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大学生公寓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大学生公寓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公寓式管理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公寓式管理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学年700元,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调配。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或学校下发的当年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天津市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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