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未婚证明办理指南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要求,当事人办理涉台湾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可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办理条件
1、内地居民;
2、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3、申请人目前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或丧偶;
4、申请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1.内地居民提交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现役军人需提供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3.申请人婚姻状况为离婚(丧偶)的,应同时提供离婚证件证明(丧偶证明)。
带上材料去现场办理。
由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为军人的,由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农园路30号香蜜公园西门;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0755-82928049。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0755-25608873。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常兴路163号;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0755-26661013。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预
服务电话:0755-22320204。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4区龙井二路99号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0755-27751404。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三楼南側;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0755-28948173。
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荣德大厦一楼(区府第三办公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0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0755-84622166。
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公园路4号民法公园(原观澜人民公园);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0755-23336411-1。
光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光明新城公园内办公(导航:光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0755-88211351。
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大鹏新区南澳月亮湾广场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政府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电话:0755-2833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