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温补贴如何领取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的6月至10月,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领取方式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的6月至10月,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相关问答

高温津贴与工资有什么关系?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税前扣除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发了防暑物资,可以不发高温津贴?

不可以。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提供的清凉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高温】即可获取深圳高温补贴每年发放时间、发放金额,哪些人可以领取,如何领取,和工资有什么关系等内容

深圳高温补贴如何领取
深圳本地宝
+ 关注
返回首页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