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4日起深圳中山公积金互认互贷
更新时间:2025-03-17 08:54:32
2025年3月16日,深圳公积金发布贷款新政,按照新政,中山缴存职工在深圳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时,只要符合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向深圳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
更新时间:2025-03-17 08:54:32
2025年3月16日,深圳公积金发布贷款新政,按照新政,中山缴存职工在深圳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时,只要符合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向深圳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
2025年3月16日,深圳公积金发布贷款新政,其中“推动住房公积金合作区域异地贷款政策协同发展”正式落地,中山公积金作为首个与深圳公积金签订区域合作协议的公积金中心,按照新政(新政自3月24日起实施),中山缴存职工在深圳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时,只要符合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向深圳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
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为——
1.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和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单位缴存职工: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②灵活就业人员:如果申请人或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36个月(含)。
温馨提示:本市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①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
②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所购住房属于共有产权住房的除外);
③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
④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就剩余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商转公;
⑤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
》》》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取深圳公积金贷款新规、房源查询、贷款计算器、贷款条件及可贷额度、商转公办理指南、异地购房贷款/提取指南等